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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 58 章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/捉虫

作者:成渊本书字数:K更新时间: 举报错误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尼昂从没想过一个月前那条狗的事还有后续。

    他忘得很干脆,几乎是当日把家里各种与他格格不入的狗用品丢出去后,就毫无芥蒂的出门喝酒。

    薄情的雇佣兵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,热辣的酒滚过喉咙后,多余的情绪便被浇灭,他自然而然变回了原本潇洒自在的危险亡命徒。

    直到现在。

    感受着脚边熟悉的毛绒感,银眸的绮丽男人在微愣了数秒后才回神,眉眼间满是诧异。

    他左右张望了一圈,没有发现第二人。

    话说回来,应该也不会有人凌晨三点出门来遛狗吧?

    这附近又不是小区,米花市最近的治安可不算好。

    深夜无人的时间点出来乱走,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,很容易遇上危险的恶徒的。

    危险恶徒本人·尼昂,这么漫不经心的想。

    随后他蹲下来,抬起修长的手,直接一把抓住了狗的嘴筒子。

    并挑着眉,快速观察着狗身上的皮毛。

    毛茸茸的狗尾巴仍旧摇摆得飞快,喉咙还在嘤嘤嘤叫。

    但它乖乖坐着,仍由面前男人捏着它的嘴筒子。

    “还真是你?一个月前那条狗崽子?”

    “汪!”

    “看皮毛的颜色分布位置没错,就是感觉毛有点褪色了……”

    黑色的杂毛越来越淡,看着越来越偏向纯粹的银灰,手感也有点不一样。

    是换毛期?

    低声自言自语着,松开手,尼昂抓住了被藏在狗日渐蓬松细长毛发下的项圈。

    尼昂垂眸看着上面的名字和角落里主人的联系方式,片刻微微睁大眼睛。

    “吉诺瓦(Genova)?”尼昂用标准的英伦腔念了一遍项圈上的狗名。

    银灰的狗抖了抖耳朵,歪歪头。

    不管它自己呆得开不开心,但狗到底是在新家里住了一个月。

    领养人长尾先生总是叫它“吉诺瓦”,

    本就警觉聪明的狗或许没有名字的概念,但它对指示自己的音节总是很敏感。

    “汪!”

    它下意识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于是他看见漂亮的主人在神情呆滞了一瞬间,猛然低头,肩膀不由自主的微微颤抖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……”

    “噗……”

    “……哈哈哈哈哈。”

    尼昂控制不住低笑出声,甚至被呛得咳嗽了几下。

    哎呀。

    他总算是知道这只银灰皮毛的狗为什么给他一种微妙的既视感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,还真有那么巧的事?

    “吉诺瓦……你的新主人还真是会取名字。”

    世界各地对Gin这种酒的称呼有很多。

    毕竟是鸡尾酒的核心,哪哪的酒吧都缺不了这种酒的身影。

    但世界各地的语言是五花八门的(),发音没有统一标准?(),单纯谐音还好说,但有些地方会有自己的读法。

    在发源地荷兰,Gin早期称之为Gellever,德国有人喊它Wacholder,法国是Genevieve,比利时又是Jenevers,在完全不同体系的中文区,发音就更是截然不同。

    英国的酒吧大多是称之为Gin。

    但也不乏还有些地方会称之为Holmds或Genova。

    在英国呆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尼昂,曾经就去过一家把Gin写为Genova(吉诺瓦)的酒吧。

    当然。

    这种称呼没有Gin那么普遍,狗的新主人或许就只是取了个类似发音的名字。

    但这种微妙巧合,加上漂亮狼犬那身银灰的皮毛,已经足够让有这个知识储备的尼昂忍俊不禁。

    笑是笑够了,尼昂回到车内,把车停进庭院。

    他重新下车,开了房门,并精准的将想要跟进来的狗挡在了门口。

    “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跑回来的。”微笑着的高挑男人冷酷无情,他歪歪头,语气轻快地低语:“但这里可不是你该呆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狗也学着他歪歪头。

    据说狗在歪头的时候,往往就在表示它正认真听人说话。

    “回去,或者我明天把你拎回去。”

    重重的关上了大门,留下差点被门扉撞到鼻尖的狗呆呆站着门口,发出迷茫地“呜?”声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它听没听懂尼昂的冷酷话语。

    但狗最终也没离开。

    它只是抬起爪子连续扒拉好多下大门,并在好半晌得不到回应后稍稍挪动了一下屁股,原地趴下。

    。

    第二天。

    尼昂发现门口的狗还没走。

    虽然又渴又饿,但它仍旧趴在大门边上一动不动。要么闭上眼小憩,紧接着门外路过的行人;要么就扭头期盼地盯着那扇阻拦它回家的大门,堪称望眼欲穿。

    尼昂眼神平静无波。

    他洗漱完,再重新易容,随后去厨房解决自己的早饭。

    直到自己吃饱喝足后,他才再度去门口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尼昂呼出一口气,转身回到厨房,到冰箱找了几块昂贵的牛肉。

    清水将肉简单煮熟,再切开,放在盘子里,堆得高高的。

    再装了一碗子水,他拿起东西走出门,放到了看见他瞬间就疯狂摇晃尾巴的狗的旁边。

    等狗狼吞虎咽吃完,喜悦的再度蹭过来,尼昂抬腿挣脱开,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宾利。

    他把狗拽上车。

    然后。

    ——送回了长尾先生家里。

    。

    在煮牛肉的时候,尼昂通过狗项圈上写着的号码,给长尾先生打过电话、问了地址。

    而抵达了目的地,尼昂直接拉着狗项圈下车,并

    ()    在确认对方不会跑后(),笑容温和地与长尾先生寒暄。

    或许是因为自己认定的领袖在身边?(),虽然回到了让狗警惕的地方,但狗还是选择乖乖跟着尼昂的脚步。

    ——只是尾巴一直垂着,耳朵高高竖起,看上去颇为警戒。

    “哎呀,吉诺瓦居然逃出去找你了,我起来看见大开的正门,立即就觉得不妙,查了监控我才知道我忘了反锁,而它居然半夜趁机跑了。”

    长尾先生满脸无奈地与尼昂握手,他看向面前高挑男人的眼神,是温和又亲近地:

    “不过吉诺瓦一定很喜欢你,所以才会一直对你念念不忘。”

    长尾先生一边说,一边低头看向紧紧贴在尼昂腿边的漂亮狼犬。

    作为养大了两只大型犬的爱狗人,他一眼就认出这是标准的护卫动作——相当漂亮又标准,除了狗本身还是只不大的幼犬外,几乎无可挑剔。

    长尾先生不记得他教过对方这个——主要是在随行等一系列基础口令的练习上,吉诺瓦表现平平。

    他还一度以为是这只狗脑子不太好。

    但显然。

    昨晚事发后,长尾先生发现自己错了。

    吉诺瓦相当聪明。

    聪明得对于一只仅有五月龄的小狗来说,有点太超纲了。

    简直和雪原上会熟练利用自己保护色,会熟练思考战略的年轻矫健的孤狼一样——年幼的狼犬甚至还知道靠演戏来麻痹他人。

    这个护卫动作,长尾先生估计就是它暗中观察,和他家杜宾与德牧学的。

    长尾先生想着,虽然面上不显,但心底却不免进一步忧心起了“混血二代狼”的这一猜测。

    如果这吉诺瓦再长大一点……

    今晚会不会就不是逃跑,而是找机会袭击其他狗或者人类了呢?

    “我只是养了它一个月而已。”尼昂对长尾的话不置可否,只是微笑着回答道。

    “我也养了它一个月了,可从没见过它对我那么亲昵热情,基本完全是我不找它,它也不找我的状态。”

    长尾先生摇头说,然后觉得自己失言,赶紧补充解释:

    “当然,请别误会,我并不是生气,毕竟领养是领养,不能因此忽视狗本身的感情,它们不是没感情的玩具,可以简单地被让来让去,甚至还要为对方的疏离而愤怒。”

    “或许在吉诺瓦看来,我并不是什么新主人,而只是个绑架、囚禁了它的可恶坏人而已。”

    长尾先生不由开始反思是不是自己还不够用心。毕竟他已经有两只狗了,比起这只新来的“内向”的幼犬,他的确要更喜欢黏人的德牧与忠心耿耿的杜宾。

    会撒娇的孩子一贯要更得宠爱。

    “可能当时还是得我亲自送过来,而不是让工藤那两个小孩送。”尼昂依旧笑容体面,“别担心,长尾先生,你是个很好的主人,我看得出来,这孩子比上个月长大太多了,就算我对养宠一道一窍不通,我也能明白,它现在非常健康

    ()    ,不仅体格结实,还皮毛光亮。”

    这点就说到长尾先生心头上了,他最自得自己把每只狗都养得皮毛光亮,体格健硕这一点。

    尼昂:“这个年纪的狗还太小,记忆更替很快,再相处多一段时间,想必很快就会认新家了。”

    长尾先生摸了摸下巴,“确实,狗的认主期普遍在3-6月龄之间,中途应该还有更正机会。”

    两位大人这么交流着,很快达成共识。

    长尾先生把牵引绳拿了过来,打算勾在吉诺瓦的项圈上。

    然而吉诺瓦顿时龇牙,开始后退。

    “……我来吧。”尼昂接手了牵引绳,干脆利落的扣了上去。

    银灰皮毛的狼犬呆住了。

    被拽回去的时候,狗似乎才回神过来,它看着无动于衷的高挑男人,不由开始挣扎,喉咙发出嘤嘤地低鸣。

    听上去可怜极了。

    长尾先生于心不忍,他一贯没有夺人所好的兴趣。

    “尼昂先生,你真的不打算养狗吗?”

    “抱歉,先生。”尼昂蹲下来,拍了拍狗头,“我对狗一窍不通,而且也没有养狗的计划,更没有这个精力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啊。”

    这就没办法了。

    “乖一点,吉诺瓦。”易容中的尼昂顶着温柔的笑容,他蹲下来,拍了拍狗头,在长尾先生看不见的地方稍稍露出一点深蓝的眼眸,“别让你的新主人担心难过,这里是你的新家了,当个聪明的乖狗狗,知道吗?”

    别和某个组织猎犬一样,顽固又愚忠到这种地步。

    我可不是什么好的饲主人选。

    尼昂露出了些许杀气。

    敏锐的狗顿时夹着尾巴,可怜巴巴地耷拉着飞机耳,眼睁睁看着人离开。

    它垂头丧气,像是受到了极大的打击。

    晚上一口饭都没吃。

    也不再为了麻痹人类感知,而选择接受他人的抚摸与梳毛。

    。

    三天后。

    尼昂起床打开门,再度看见了蹲在家门口的狗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。

    像是一个死循环。

    因为两家人只隔了三条街的缘故,死脑筋狼犬找到机会就开始往回跑。

    尼昂基本都是冷酷无情的无视它,也不管饭不管水,仍由辛辛苦苦全力跑回来的狗饿着渴着。

    尼昂有空都会直接逮住狗,把它送回去。

    但没什么太大用处。

    狗还是会重新遛回来。

    漂亮的狼犬似乎有着一套自己的行动安排表。

    它白天去蹲尼昂,蹲到被送回,蹲不到人就溜走。

    期间它甚至还再度流浪过一两周——因为尼昂接到了组织任务,连续不在家——狗不会因此乖乖回到长尾先生那,它选择了流浪,顽固的狗无师自通的自己学着抓老鼠、抓鸟,翻垃圾桶找吃的,渴了就喝地上水坑的水,没有半点不

    适。

    作为一只家犬,它愣是把城市求生本领点满,直到因为显眼的外表被捕狗队抓住,通过项圈记录送回长尾先生家。

    但没过多久,它又会想办法逃出来,尼昂在就重复原本的送返流程,不在就继续它的流浪生涯。

    以上情形重复了三个月。

    八月龄的捷克狼犬,已经有一个很可观的体型了。

    它比同龄的其他狗生长速度要快一节,不过是刚刚换完毛、度过尴尬期,它就有了爆毛的倾向,它脖颈周围一圈的围脖毛初现雏形,看得出来未来的厚实。

    狼犬血统不纯,毛略微偏长。

    而那长长的毛发填充了身高,让其外观越发庞大,看上去压迫感更加显眼。

    而不愧它的品种,长开了的捷克狼犬,的确像极了威风凛凛的狼。

    尤其是那冰冷冷的银色兽瞳,在没表情的时候,也微妙的与尼昂印象中的某人越发相近——带着一丝高高在上的渗人狩猎者的味道。

    “我从没见过这么顽固又忠诚的狗。”长尾先生看着再度送狗过来的尼昂,叹气一声,然后欲言又止的看着尼昂,问了这段时间说了无数次的话:“你真的不打算养它吗?”

    长尾先生看尼昂的眼神都不对劲了。

    这得是多么铁石心肠,才会如此顽固啊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尼昂也笑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长尾先生这次没有接过漂亮狼犬的牵引绳。

    “事实上,我有件事想要和你商量。”

    长尾先生语气委婉:

    “其实,我现在也不太适合养它了,我家狗很排斥吉诺瓦,它们已经有打架的倾向了,而且吉诺瓦长得太快了,按照它现在的年纪与它表现出来的性格,它应该不太可能再认新主,加上……我想我也没有底气继续留着它。”

    狗是典型的群居阶级生物。

    没有狗会喜欢一只总是试图逃走,还对它们领袖不敬的新成员,尤其这个新成员还是它们眼中的底层狗。

    而长尾先生还记得吉诺瓦血统不纯,是混血狼的可能性,这个可能性从他收养狗那天就一直如影随形,现在几乎让他越发笃定。

    如果这只混血二代狼一直不肯认他,为了自身与家里其他狗的安全,长尾先生肯定不会再接受这么个新成员。!请牢记收藏:玫瑰小说网,网址www.meiguixs.net 玫瑰小说网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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